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单位复试工作,特制订本细则如下:
一、复试原则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西大学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完善工作预案,强化考核、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注重水平,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复试小组,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相关工作。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9:00
复试地点:山西大学东山校区瞻明南楼,N535会议室
四、复试程序
复试采取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重点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培养潜质等。
具体流程(每人30分钟):
① 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5分钟)
考生对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背景、研究方向、外语能力、科研成果及攻读博士后的研究计划进行简单介绍。
② 英语水平测试(5分钟)
随机抽取一段英文,进行朗读并翻译。
③ 综合测试(20分钟)
复试组对考生提问,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学术能力,并进行评定打分。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分办法。初试各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二)按照考生总成绩及环境生物医学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不合格。
2. 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4. 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03519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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