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是学校和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我院分工会组织由1名工会主席、2名工会委员(其中1名为女委员)组成。分工会接受学校工会和院党委的直接领导,按照《山西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始终把工会工作与学院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旨在通过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并积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娱乐活动,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工作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配合院党委搞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教职工积极开展 “三育人”活动;
3、参加相关会议;参与本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群众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协助学院党、政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和捐贫助困工作;
5、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6、负责学院工会经费的开支报批,并于每年年底向全体会员公布收支情况;
7、完成院领导及校工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工会委员职责
男委员:
1、接受工会主席的领导,配合女委员搞好相关工作;
2、按照校院两级工会的规定和通知,做好秋季运动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3、搞好学院各种文体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保管并更换活动耗材,保持活动室的整洁;
4、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5、做好工作记录及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女委员:
1、接受工会主席的领导,配合男委员搞好相关工作;
2、按照学校工会相关规定和通知,完成收缴并管理会费、组织运动会等工作;
3、完成二级教代会相关资料、议案、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提交等工作;
4、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
5、做好工作记录及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工作经费收缴及使用
我院的工会会费是按照学校工会的相关规定收缴的,即教职工工资(岗位+薪级)*0.05%。其中缴纳学校工会20%,自留经费80%,主要用于职工慰问、运动会及购买文体耗材等活动支出。
本职责自修订之日起启用,解释权在学院分工会。
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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