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教育部、教学厅及山西大学《山西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适用于我院2021年环境科学、环境生物医学、环境工程(学术型)、自然地理学、资源与环境学(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复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国选材、立德树人”为宗旨,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考核,规范复试程序,严格复试管理,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二、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考生应当在考前按我院要求配备网络复试的软、硬件设备,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联网测试。联网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符合教育部制定并公布的参加当年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以及我院有关学科自行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
四、复试时间及实施方案
按专业分组进行复试。
开通调剂的专业在调剂完成后安排复试。
复试**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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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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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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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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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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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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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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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周六)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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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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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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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月28日(周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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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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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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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月26日(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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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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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物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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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月25日(周四)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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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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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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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3月28日(周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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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100 分):采用远程口述作答方式,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每位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
五、复试主要内容
2.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0 分):个人简介及随机抽取1道题作答。
3. 综合素质复试(100 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等。
六、复试方式及流程
我校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以网络面试方式为主。考虑到软件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我院远程复试软件平台拟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公司“腾讯会议”为备选平台。
七、复试过程要求
(一)考生准备
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若干,并按照要求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考试复试前1-2天进行系统测试。
1. 良好的网络环境。
2. “双机位要求”
3. 独立应试空间。
4. 除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外,安装备用平台(腾讯会议),且提前熟悉系统操作。
5.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6. 本人初试准考证。
7. 黑色签字笔和空白纸若干。
(二)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前,在学信网面试平台中上传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试。
在“面试材料上传”功能中上传的面试材料(须扫描合成一个 pdf 文件,以复试序号+考生编号+姓名.pdf 格式命名),具体包括:
1.《山西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2.《2021 年报考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 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同页);
5. 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 2020 年 7月);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0 年 7 月);
6. 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7. 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它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此项为补充材料)。
(三)复试流程
1. 登录复试平台。
2. 通过实人验证后进入候考区。
3. 接到考官发送的信息后进入面试区。
4. 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退出面试区。
(四)缴纳复试费用
复试考生须提前使用学信网面试平台提供的交费功能,使用支付宝或学信网 APP进行网上交费。
八、复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40% +(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 +(综合素质复试)成绩×50%。
2.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采取: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记分办法。
记分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九、录取原则
1、优先第一志愿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确定后,调剂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规定的各专业招生规模,录满为止;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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