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23日,“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法治研讨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毒理学应用暨山西省毒理学研究会2025年会”在东山校区求真楼毓秀报告厅举行。本届大会由山西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山西省司法鉴定协会联合主办,山西省毒理学研究会等单位共同承办,秉承“法治引领、科技赋能、协同治理”的理念,聚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与毒理学技术融合的前沿问题开展研讨。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靖院士,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王继龙出席并致辞。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仲裁管理处)处长刘彦平,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院长高振会,山西省鉴定协会会长孙俊红教授,环境与资源学院副院长、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山西省毒理学研究会理事长张全喜教授分别致辞,展望了毒理学技术在环境损害鉴定中的应用前景。

本次大会特邀中国科学院大学张元勋教授、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乔冰教授、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段海燕教授、山西医科大学郭中元教授、山西大学张全喜教授、山西大学耿红教授等专家作主旨报告。报告内容涵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学科建设、海洋溢油污染损害的毒理学证据链构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关键技术等前沿议题。与会专家还围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实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期间,山西省毒理学研究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张全喜教授再次当选研究会理事长。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学者实地考察了山西丽浦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深入了解该所在污染物性质鉴定、土壤与地下水损害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流程。通过现场考察交流,学界与实务界增进相互了解,为后续科研合作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我校环境毒理学相关学科在该领域构建了完整的“环境科学-毒理学-法学”交叉学科体系,在污染物迁移转化机理研究方面取得突破,创新应用生态毒理学方法形成特色优势,并积极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工作。通过举办本次会议,不仅充分展现了山西大学在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与毒理学交叉领域的重要贡献,也推动了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为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技术标准与制度框架注入了新动能。
编辑:杨思静
一审:张全喜
二审:张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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