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生院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运行质量并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加强学生会成员之间的交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值班时间及地点
1.时间:周一至周四19:30~21:30
2.地点: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
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
三、值班要求
1.按时到岗,及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需提前与其他工作人员调换值班时间并上报主席团批准。若因突发事故不能按时到岗且找不到换班人员,必须事先向主席团请假并得到批准。请假者须在值日表上注明请假时间和事由,并由批假干部签名。
2.在岗时认真负责,礼待来访人员,及时解决团委学生回有关事务;值班人员不得当场解决的,及时转达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3.与有人借用团委学生会物品,值班人员确认其事由正当后,让其在职班日志中注明所借物品,事由,借用限期,借用人姓名(非团委学生会内部人员借用物品,必须在其后附上借用班级,联系方式),最后由值班人员签名作为保证。
4.若所借物品逾期未还,由该值班人员负责追还;借用人拒不归还物品或所借物品丢失时,由该值班负责人员负责赔偿(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老师批准的除外);遇有人交还物品,值班人员记好交还的物品,时间,检查是否完好,并记录。
5.务必真实,准确,及时地记好当天的值班日志,办公室人员将不定期检查,对于出现问题的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6.职班时间值班人员在须穿得大方得体,禁止在办公室内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7.保持室内卫生。值班人员在结束后认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清扫地板,擦拭办公桌等),确定门窗已锁好,电脑,电灯已关闭方可离开。
四、本制度从公开之日起实施,由主席团和组织部负责监督。
五、本制度解释权为环境与资源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分团委学生会秘书处
2010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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